Welcome to WordPress.com. This is your first post. Edit or delete it and start blogging!
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(Frankfurt am main)位于中部莱茵河的支流美因河下游两岸,是德国重要工商业、金融和交通中心,黑森州最大的城市。不仅对德国意义重大,在整个欧洲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它是欧洲金融中心、交通枢纽和博览会城市,拥有约400家银行、700多家保险公司以及无数广告公司。德意志联邦银行、欧元总部及其它各大银行总部多设于此。法兰克福的证券交易所是世界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之一,经营德国85%的股票交易。根据欧洲城市观察(European City Monitor)机构的报告,自20世纪90年代后,法兰克福常年次于伦敦与巴黎,在欧洲最重要城市的排名中位居第三。
看了它的介绍,很容易认为是个十分繁华的城市,实则不然,它质朴而低调,完全没有“排场”,放到国内来说,也就是个中等城市吧。然而,法兰克福却仍然是欧洲少数几个拥有摩天大楼的城市之一,欧洲最高的10座建筑有8座在法兰克福。
另一个角度:
拍照的天气不好,积满了雨云。看到德意志商业银行(左侧)的大楼了(右侧的楼忘了):
当然不能忘了这个“大钱钱”标志——好大的欧元。不知为何只有12颗星星,欧元区已经不止涵盖12个国家,知道的同学科普一下?
左边这个是牛市?广场上的雕像。西装革履的上班族。因为住处太安静了,总以为周围没人上班,于是趁着某个上班时间去市中心闲晃了一下,正好碰到一群上班族午休。他们穿得很正式,女士也穿的西服,虽然女士数量相当少。他们大抵都在30岁到50多岁之间,气质格外成熟稳重,在街边喝喝咖啡,吃些点心,随意聊着,说不定其中就有身价数亿的老总呢。
法兰克福的商业街。集中了世界名牌,却通常位于并不堂皇的门脸里,与平价的牌子一并放置,没有刻意装饰得富丽堂皇,给人高高在上,咄咄逼人的感觉。大牌到处都有,便宜牌子也满街都是,且颇受待见。因为不爱化妆,没在那边买什么化妆品。许多衣服都是made in China,那边气温比北京低,带的衣服不够,故而买过两件made in China的衣服。似乎他们对穿着打扮更注重的是得体而非品牌。
街头艺人正在表演。街头表演是欧洲一道常见的风景,水平参差不齐,不乏高手和民间艺术家。
正在演奏爵士乐,金属感的造型很酷,必须单独来一张:
下图中有个哥们特别有趣,请仔细观察。我在电脑上导照片的时候才看到他。当时在街角拍了两张照片,他很配合的摆了两个pose,离我挺远的,没注意到……他表情特别开心,像个小孩……天真哪。后来经常在照片里发现老外冲我镜头摆pose,有的还在我身后做鬼脸。
再来两张美因河畔的照片吧……
孩子们在河畔开心的嬉耍。孩子就是孩子,真不明白怎么能这么开心呢!
铁索桥上。桥头的水上餐厅。那个教堂没有进去,懒得走了。
商业区和美因河畔基本就写到这里了。穿插一段法兰克福的历史:法兰克福的历史可上溯到公元元年左右。那时莱茵河和多瑙河是罗马帝国的北方边界,设置了驻军营地,是边境要塞。罗马帝国后,日渐荒芜,直到8世纪才再度兴起。传说一天拂晓,漫天大雾,查理大帝战败,逃到美因河边,找不到向导,无法渡河。危急之中看见一只母鹿朝水边走来,涉水过河。于是大军也随之过河,转危为安。为纪念此事,查理大帝下令在当地修建一座城市,取名法兰克福,意即法兰克人(日耳曼民族中的一支)的渡口。此后法兰克福一直是德意志的重要政治舞台。
神圣罗马帝国时期,皇帝由势力雄厚的选帝侯选举。1152年,选帝侯们首次在法兰克福聚会,选举红胡子腓特烈一世为帝。1356年,卡尔四世颁布金牛诏书,正式规定皇帝必须在法兰克福选举产生。从1562年起,法兰克福取代亚琛,成为皇帝加冕盛典举行地,前后有10位皇帝在此加冕。神圣罗马帝国于1806年正式告终。
从1816年到1866年,法兰克福是德意志邦联议会所在地。1848年在席卷欧洲大陆的革命风暴中,德意志国民议会在此讨论德意志的统一问题,是为德国统一前奏。1866年法兰克福并入普鲁士,结束了从1372年以来帝国自由市的自治地位。法兰克福一直是一个繁荣的商业城市,德国统一后,这里工业迅速发展,化学工业尤为突出。德国三大化学工业公司之一的赫希斯特(HoechstAG)公司就在法兰克福起家。1914年法兰克福创办了歌德大学。二战中千年古城沦为废墟,战后得到了迅速重建(参考网上资料)。
和谐的“父与子”。右边似乎是大文豪歌德的故居,没有进去参观。德国人普遍比较羞涩保守,这是我唯一一次在德国街头见到年轻人接吻,偷拍下来了,旁边有个老婆婆也在参观-_-!!!那个雕塑是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某个皇帝?在罗马人之丘附近。
罗马人之丘(Römerberg)——未能在网上找到比较确切的介绍,推测它是神圣罗马帝国时期进行商品交易的广场。当然,现在看到的经过整修了。广场西侧的三座三角形屋顶的小楼连成一体,形成一面“山”字形的墙面,据说建于1288年至1305年之间,拥有中世纪风格标志的塔式天窗和带徽章图纹装饰的露台。
再来一张组图: 
法兰克福大教堂(又名“皇帝大教堂”)在罗马人之丘广场附近,是当年皇帝加冕的地方。它是一座高达95米的15世纪哥特式建筑。德国处处有教堂,懒得进去了,据说教堂宝库内陈列有大主教们在加冕典礼时所穿的华袍。途中好几个亚裔mm让我帮忙拍照。
还有一个教堂似乎是尼古拉教堂,也在罗马人之丘广场。当时正好这一小片天空晴朗着,加上它本身比较鲜艳,拍出来很好看(那朵云怎么看都像颗“心”):
罗马人之丘广场另一面,以及广场上的音乐艺人。吹笛的先生自己带了伴奏的音响,尔后又开始拉小提琴,大多是我听过的曲子,蹭听了好长时间,打算给小费的时候,发现手里最小面额是10欧,没舍得,遁走……鸟mm跑过来放了点钱,乐呵呵的走了。
后来我买了甜点,坐在美因河畔的长椅上一边吹风一边吃,鸽子在脚边跳来跳去,真怕它们跟我抢食。
法兰克福其它景点没有去逛,所以就说到这里罢……写游记好累呀!呼呼去了。
十几年前,还是中学生的时候,一度痴迷于西方古典音乐,领略音乐之都的灵气与魅力是心中的梦想;十几年前,还相信爱情故事的时候,也曾是爱浪漫的人,路德维希二世的新天鹅堡是最向往的欧洲城堡。后来,随着时间的流淌,许多想法已经不再执着,许多触觉也不再灵敏,然而,有个机会能够实现那时的想法,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。
6月份离开上一家服务了3年半的公司,感到急切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。连续工作了6年,难得有这样自由的时间,只想到一个没有人可以找到我或认识我的地方,好好放松一下——正好也有机缘可以申请访友签证,于是临时开始准备。浏览了申根签证方面的论坛之后,发现我属于最难获取签证的人群。由于存在许多未婚女出国是为了嫁老外的情况,使馆对单独出行的未婚女性质疑度非常高。加上无业,无不动产,甚至银行账户也没几个钱,可谓集中了大量不利因素。面签前几天买保险的时候,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极力劝我开一份工作证明,说没工作获签的可能性不大,我断然回绝了。能成固然是好,不成也不愿作假,大不了去一趟丽江当做弥补。这些年屡屡因为有工作、没钱、没伴、没心情等原因把旅游的想法束之高阁,如今,当年青涩的丫头已将步入而立之年,却没真正开始旅行过,枉称“爱好旅游”了。
面签那天,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姐姐,当时很是羡慕她。她是一名教师,申请2周去看望在外工作的丈夫,有单位介绍、假条、房产证什么的……相比之下,我好像是她的反面。不断的有人的资料被退回来,似乎是没准备齐全。我一直观察那些Visa officer,希望轮到我的是亲切面善、笑容可掬的某一位——最后没能如愿,前面那个姐姐去了我最想去的柜台,我则面对一位表情冷酷的VO。前后只有三四分钟时间吧,收了资料之后,仅问了两句话:去做什么?英语如何?我的回答也很简练,只有10来个字——这样就结束了,竟然都没好好向我了解情况,绝大多数人都不止谈这么久的,是不是我的情况太不乐观了——结果我的签证比绝大多数人的都快,24小时之内便已发出了……时间给了90天。后来我提前回来了。回国那天,老外拿着我的护照使劲看时间,还没到需要离开的时间呢?他有点反应不过来。
这趟行程是本着休息第一访友第二旅游第三的原则,因此没有任何准备,许多时间都是宅着上网、睡觉,和国内不同的是,没人认识我,没人能联系到我,很自在。在国内过欧洲时间,在欧洲过美国时间,颓呀。因为一直有朋友问我要照片,虽然很久之前已懒得写博客了,还是上来发几行文字和一些照片凑个数吧。每天以看别人的照片和游记当做乐趣,自己却不做一点点分享,有点说不过去。
何谓凑数呢?首先,写不来精致的游记。纯粹是扫景点,没有细看细究,背后的历史也是一知半解,出门甚至没做攻略,逛到哪里都是看个热闹,可能不包含任何实用信息;其次,没有精美的pp。不会拍照片,有的照片甚至没对上焦,或者没端平相机(自己汗一个),或者过曝欠曝,原谅我是第一次有自己的相机,而且也不是什么好相机,不过热忱还是有的……凑合看吧;其三,去的时间不算很短,看的景点并不多,没跟过团,十分随意。
废话不说了。第一篇先说说法兰克福吧。因为一直停驻在法兰克福,对这里了解略多一点,会分城市和生活两部分说明。明天更新:
第一篇:法兰克福城市漫步
很久很久没登陆了,爬上来试试我的ID还能用不,测试一下O(∩_∩)O~
发几张前一阵和同事出去玩的片片吧,一不小心,2个月过去啦。感谢可爱的小妞,虽然没什么胜景,但是玩得还是挺开心的,尤其是吃的很开心~~~
装作“顾影自怜”状,O(∩_∩)O哈哈~~再发第二天的懒照:
不会游泳,索性没带泳衣。貌似沙滩上有比基尼,我竟然忘了偷拍了,真不敬业。
老当益壮,不才还跳得挺高滴,嘻嘻,老款小卡片都能抓到,小妞儿太牛了,不服不行;我现在相机都端不平,罪过罪过。
可爱的小狗狗,同伴去潜水的时候我们跟小奶狗玩儿,看那无辜的小眼神,太可爱了,四个大男人(教练)正和小狗逗着玩,童心未泯呢。
从这个角度看街道,有那么点异域风情,跟我现在常见的街道很像。
等我有时间再补充一下最近的,游记就别要求了哦,我懒,懒,懒,懒,懒,待哪宅哪,无可救药~~~~~
每隔一段时间,就会有朋友问: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吗,分享分享?喂,你好久没讲故事啦!新鲜事还真没有,讲点小事贫贫嘴、逗逗趣吧。
羽绒服
下班的路上同事狠狠数落了我一通,说要风度不要温度,冻得跟小鸡仔似的,于是今天特地穿了唯一的羽绒服来公司,果然都嘲笑我“土死了”,因为那件衣服曾经被我土土的老妈评价“土一点不要紧,不要土得太过分”……想起一件与本羽绒服有关的小事。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,我穿着这件羽绒服出来觅食。路灯散发出冷冷的、昏暗的光芒,随着寒风摇曳。我的羽绒服是深色的,在夜幕中几乎就是黑色了,长长的快及脚踝。路上十分冷清,没有几个人,我快步的走着,头发被吹得凌乱不堪。迎面走过来一个小妹妹,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事情,擦身而过的一瞬间,她抬头扫了我一眼——就是那一眼,一辈子也忘不了——那是怎样的惊悸啊,她的眼睛睁得圆圆的,“啊——”的一声惨叫,我被她突如其来的尖叫吓得一个趔趄,她的小嘴哆哆嗦嗦的含混不清的说“鬼……”跌跌撞撞的逃了。我、我、我、我这么慈眉善目的好青年……@#¥%%……*&……%%……&%¥##!
笑话
许久没见同学了,周末没事跑去找小俩口蹭饭。他们很是欢迎我这个100瓦的电灯泡,开心的说:你以前很会讲笑话的,是不是在公司经常讲笑话?某可怜兮兮的答“哪有……我在公司经常被笑话……”一字之差,天壤之别,何其悲哉~~>_<~~
大脸
近来感到空气干燥,比较不适。拿来同事桌上闲置的加湿器,洋洋得意的说,终于可以吹一下脸了。
同事看了看我,看了看加湿器,慢条斯理的说:你得用两个加湿器,老吹一边脸,干湿不均,多不好。你知道北半球的风刮到南半球……
让同学给我和他mm拍一张合影。他举着手机,一直往后退,退,退,退……最后贴在墙根上了,实在退不了了。往上举举,往下举举,横举举,竖举举,非常懊恼。摆了半天pose的我们终于不耐烦了:快拍!同学一脸委屈:你知道把两张大脸缩到一个屏幕里有多难嘛![]()
痴人说梦
一大早,妈妈十分开心的给我打电话:大丫头,我昨晚做了一个梦,你猜梦到啥了?
我:捡到钱了?10块钱一张的、一麻袋?
妈妈:不是,比捡到钱还好。
我:吃了许多许多好吃的,撑得走不动路?
妈妈:你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!(我错了55555~~)我梦见我外孙了……
我脑门一凉:谁的外孙?
妈妈:我的!
我:除了我和妹妹,还有别的女儿?
妈妈:当然没有,死丫头拿你妈寻开心……我梦见是大丫头带回来的。特别漂亮聪明的小孩儿,人见人爱……(此处省略1000字)我喜欢死了……(再省略1000字)……你什么时候给我带外孙回来呀?……(絮絮叨叨自顾自的说着)
我(擦去脑门的汗,打断):妈……妈……妈……醒醒……醒醒……您能不能讲究一下顺序,您不讲究我还讲究呢!
我妈思考了半晌,悠悠的问:什么顺序?
昏倒。
女钱钱
最近调换了座位,坐在大办公室。以前财务女孩坐在附近。下午2点左右,一个同事走过来,郑重其事的说:我找你有点事。
我狐疑的放下手中的事情,心想我的工作跟他没什么关系呀。
他说:请问财务报销怎么审……
原来以为我是财务呢,赶紧说:我不是财务。“那好吧。”走了。
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,他又走过来:请问财务报销怎么审……
“我不是财务。”“那好吧。”走了。旁边的保洁大妈“嘎嘎”直乐,这小伙儿喝高了吧,不认识人了。
第三天下午2点左右,历史又上演了。我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,真的不是梦境回放,真的,原来人生是可以重复的,人是可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——我要致电赫拉克利特了。
第四天下午2点左右,他才走到旁边,我立刻不耐烦的说:我不是财务!
他一脸茫然:不是?
我一字一顿的说:你不觉得——最近——这一幕——每天下午——都在重复吗?
他仍然茫然:是吗?我见过你吗?(我快吐血了……难道我真的是女钱钱吗?)
有名
有个胖乎乎的男同事喜欢穿一件黑色毛大衣,每天看见他我都很热情的打招呼:“hi,今天没遇见猎人吗?”“hi,回家路上小心陷阱啊。”“hi,你家表妹盼盼还好吧。”“hi,你家的空气比这里新鲜多了吧,森林里什么植物都有。”每天问候一句,不带重样的,于是他好长时间没穿那件黑色的毛大衣了……某天抓拍了另一个同事特别淳朴的表情,闲得无聊,ps加上几句台词,群发给部门同事们欣赏,结果他们一边吃饭一边打开邮件,笑喷了,并且打开一次乐一次……从那以后,此同事多了一个外号——我在照片附注里面取的外号。所以,我在部门里的典型特点是热衷于各种无聊的事情,在部门外十分低调,是销声匿迹的,从上面那个故事就可以看出来。
某天,因为要合作完成一件任务,领导介绍部门几个同事与另外一个部门的技术总监认识。领导刚说到“这是我们部门的子衿——”技术总监打断道:“我认识我认识!”笑着冲我说:“你在公司很有名啊!”
……介于技术总监是公司里比较有威望的前辈,不敢问原因,若是负面原因当着大家的面说出来多不好。只好小心翼翼的问旁边的同事:“他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“我也纳闷……你最近挺正常的没犯傻……智商好久没有感冒了。”![]()
“今晚的月亮好圆啊”
大学时候暗恋一个计算机系的男生,因为他走路特别丑,丑的非常有趣。
那时候真是年轻,在路上碰到都会脸红心跳,只能垂着眼睑从他面前“飘”过去。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他,只因为他走路的样子“独辟蹊径”,描述给宿舍的姐妹们听着玩。谁知她们不停的起哄,不停的揶揄,说我喜欢他才会注意他的走路姿势,加上那时候我自己也比较傻,像提线木偶似的,仿佛真觉得有那么回事了。在她们的“一手操控”下,写了一封“声情并茂”的情书(本人近30年的人生历程中做过的最最最生猛的事情),由宿舍mm转交。
那天特地穿了一条长裙,和宿舍mm手挽手走到他面前(她的胳膊像钳子似的死扣着我的胳膊,实在挣不掉
),mm叫住那个gg。
他和我们不熟,眼神迷惑,很迷惑。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,拼命装出镇定的样子,挤出我的小酒窝,冲他莞尔一笑说,你们聊,我先走了。遂“袅袅婷婷”、“风情万种”的从他的视线里飘走——咳咳,这个是“剧本”效果,实则是哆哆嗦嗦的走的,就像老寒腿犯了那样,大家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。
据mm交代,尔后情景如下:
mm指着我的背影:她是我们宿舍的“小不点儿”,她喜欢你,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。
那个gg怔了怔,把信接了过去:哦,我经常遇见她,只是没说过话,她很可爱呀。
我“飘”走以后,回到宿舍,电话响了,彪悍的接起来:谁!
“我是……”(“滋滋滋”干扰声,没听清)陌生的男中音。“找谁!”(长期帮人接电话,也有不耐烦的时候嘛)
“我是……是子衿吗……”原来是那个gg,连忙千回百啭的说,“对,我是——”忙音。
又打过来:“手机没电了。请问可以……”忙音。
又打来:“不好意思,请问可以……”忙音。
又打过来,我急忙说:“后半句!”“……出来走走吗?”“好!”
于是他陪我在操场散步。当我站在他身边时,奇迹般的发现自己一点也不紧张了,脸不红了,心不跳了——不乱跳了,倒是他紧张得不行,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。也许是不善言辞的缘故,他竟然没有说过几句完整的话,而我一直蹦蹦跳跳唧唧喳喳的像只麻雀。在走完第一圈的时候,终于意识到自己太不淑女了,于是我安静一点儿,示意他跟我交谈。
他挠了挠头,想了想,半天说了一句话:“我不会说话……今晚的月亮好圆啊。”还抬头看了看夜空,然后等我接话。我那个汗呀。
“今晚的月亮真的很圆。”在走完第二圈的时候,为了表示是愿意和我交流的,他又抬头看了看夜空,说道。
“你看,今晚的月亮真的很圆啊。”在走完第三圈的时候,他又说了一遍,还指了指月亮。那天晚上,他一共说了六遍,因为一共围绕操场走了六圈。
终于,熄灯铃响了,宿舍门该关了,他说了另外一句完整的话:“我送你回宿舍吧。”
从那以后,“今晚的月亮好圆啊”在我们宿舍传为笑谈……
大雪天
小脑不发达是我讨厌下雪的一个重要原因,上下班路上愁死我了。下班的时候死死抓住同事的胳膊,迈着格外碎的小碎步,一下一下挪着走,否则许多地方不敢下脚。她被抓得嗷嗷惨叫:“抓着我的肉了,抓着我的肉了!小可怜![]()
最终被同事连拖带拽进了站。出站的时候发愁了,同事们都中途走了,就剩下我自己,没有胳膊可以抓了。
惆怅了一会儿,终于鼓起勇气,扶着墙壁,贴着墙根,大气也不敢出,一点一点往台阶上挪。
旁边有个大妈走过去,又折回来,观察了一下,终于忍不住说了:姑娘,你的腿有什么问题吗?要扶一下吗?
一时语塞。大妈很热心的:“扭了?我扶你上去吧!”还没来得及回答,咣咣咣几大步,就被拎出站了。
同事遂叫我“陈婆婆”。
好了,贫嘴到此。携假发祝福朋友们新年快乐,也祝福自己不再像过去两年那样浑浑噩噩,希望29岁成为人生的转折点,认真争取一份更好的工作,坑蒙拐骗一个好gg共度人生。
一觉醒来,窗外白茫茫的一片,今年的雪迫不及待的来了。小区里年轻的爸爸妈妈们纷纷带着小孩子在雪地里摆pose拍照。看着温馨的场景,想起了童年里关于雪的小片段。
1.藏雪
只听说过“雪藏”这个词,“藏雪”是什么呢?慢慢听我说就知道了。话说小时候的某一个冬天,下了两天的鹅毛大雪,和妹妹到雪地里玩儿,小靴子往雪地里一踩,就整个陷入其中了。我们开心的在雪地里踩来踩去,满足的听着“咯吱咯吱”的声响,用小靴子“画”出各种奇异的图案。
“妹妹,你喜欢吃雪糕吗?”
“喜欢。”妹妹的小脸红扑扑的,点点头。
“我猜雪糕也是用雪做的,我们尝尝雪花的味道好不好?”
“好呀。”我们找了最干净的雪,放到嘴里嚼了起来。
“姐姐,为什么雪没有雪糕那么甜呢?”
“在雪里放糖就好了呀。”我很期待的仰脸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。
“姐姐,天上不会下糖果的。”
“我知道,我只是看看嘛。”我拍了拍身上的雪,“妹妹,你想不想夏天吃很多的雪糕呀?”
“想呀,妈妈不给买。”妹妹嘟起了小嘴。
“我有一个好办法。我们藏一箱子雪,到夏天的时候再挖出来,放些糖,肯定跟雪糕一样好吃!”我兴奋的撺掇妹妹。于是和妹妹从家里偷出来一个大盒子,装了整整一盒子雪。俩人各拿一个小铲子,吭哧吭哧挖了一个坑,把大盒子埋了起来。忙完以后,我和妹妹的手都冻成了胡萝卜。
“姐姐,夏天真的会有雪糕吃吗?”妹妹的眼神很迷惑。
“当然啦!”我满意的吹起了口哨。
2.吃醋
每逢大雪纷飞的时候,便知道离过年不远了,于是天天盼呀盼呀,终于盼来了过大年。一大早,妈妈一边给妹妹穿衣服一边说:“大丫头,快穿衣服,起床吃年饭啦!”
“妈妈,你给我穿衣服。”
“你都上学了,应该自己穿衣服。”
“可是你给妹妹穿,不给我穿,不喜欢我。”
妈妈乐了:“妹妹还小,等她跟你一样大,也自己穿。”
该吃饭了,妈妈说:“大丫头,帮妈妈摆碗筷。”
“妹妹就坐着等吃饭吗?”我妒忌的撅着嘴。妈妈懒得理我。
“大丫头,帮爸爸把酒拿过来。”
“大丫头,帮爷爷盛饭。”
“大丫头,帮妈妈收拾桌子。”
“爸爸,妈妈,爷爷,我有话要跟你们说,”我郑重其事的说,“你们不能什么都支使我,偏袒妹妹。妹妹现在衣来伸手、饭来张口,以后肯定四体不勤、五谷不分!”爸爸妈妈他们愣了一愣,然后哄堂大笑。“这小丫头,上学没几天就会说成语了。你自己是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呢?”“我不是!我自己穿衣服自己盛饭我还干活!你们笑什么,我很认真的!”气得小胸脯鼓鼓的。这件事被我妈笑话了许多年……
3.歪理
还有一件事也被爸妈笑话至今。
也是临近过年,外面大雪纷飞,和家人一起烤火。这个时候,妈妈总会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点好吃的来喂她的“小馋猫”。这一天,妈妈洗了几个苹果给我们吃。妹妹和我不约而同的把“爪子”伸了过去,要抢最大的那个,并且互不相让。
于是妈妈说:“让妹妹先挑,姐姐应该让着妹妹。”自从有了妹妹以后,什么都要与她分享,都要“让着她”,疙瘩块那么大的我心里很不服气。
我搬来一把板凳,坐在妈妈和妹妹中间,郑重其事的说:“妈妈,妹妹,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。”
“好呀,快讲。看来大丫头没白上学呀。”
“从前,有个小朋友叫孔融。有一天他爸爸拿了一盘梨,让他和兄弟们挑着吃。他拿了最小的一个,把大的让给了哥哥。”
“真是个懂得谦让的好孩子。”妈妈赞扬道。
“他爸爸问啊,你怎么拿最小的呢?他说,我比哥哥们小,所以我吃最小的,大的给哥哥们吃。这就是‘孔融让梨’的故事。妹妹,你是不是比我小?”
“是呀。”小丫头点了点头。
“那是不是姐姐应该吃大个的,妹妹吃小个的呢?”
小丫头乖乖的把大苹果让给了我。我妈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反驳我,已经被我风卷残云了-_-!!
4.红顶的小房子
白色的树,白色的马路,白色的房子,像童话世界一样。我牵着妹妹,一边给她讲故事,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童年的时候每逢春节,我和妹妹都会去拜访十几里路远的姑姑,第一次自己从姑姑家回家的情景记得很清楚。
“姐姐,你没有骗姑姑吗,真的知道回家的路吗?”
“当然啦!你看,姐姐的鼻子没有长长呢。”我牵着妹妹的小手,“别怕,姐姐带你回家。”
走到岔路口。红顶的小房子不见了。
“妹妹,我们站在这里等太阳出来好不好?”我给妹妹的小手呵了呵气,“我们应该经过一个红顶的小房子。可是大雪盖住了。等太阳出来就知道它在哪边了。”
“我知道怎么走,”妹妹认真的说,“别怕,妹妹带你回家。”
后来,妹妹果然带我顺利回家。我问妹妹怎么识路的,妹妹神秘的说:“一条路边有只黑色的小狗在玩儿,另一条路边没有,我猜是有小狗的那条路。”-_-!!
5.上学
小时候上学真是辛苦,要是逢上下雪天就更辛苦了。
妈妈会在睡觉前给老上海表紧好发条,第二天清晨叫我起床,就着晨光去上学。
一觉醒来,透过窗户,满世界白皑皑的,正像黎明的样子。
“该不会迟到了吧?”我连忙爬起来,溜到厨房做了个蛋炒饭,扒上几口,背着死沉的书包出门了。
家后面是一条小河,河上面有一架双木桥。区别于独木桥的是,它是由两根木头绑在一起的,因此我叫它双木桥。
今天想起还后怕:那么高那么窄的桥,桥上布满了积雪,晃晃悠悠的走过去,稍不留神就万劫不复啊!
每次担心迟到的时候,我都会过双木桥,那条路离学校近。叫起了三两个同龄的伙伴,几个小孩子一起“意气风发”的向学校出发。每个小孩子拿着一个小炭罐暖手。炭火快熄灭的时候,又加两块,摇一摇,就会有小小的火苗了。我招呼大家排成一条小队伍,一路上唱着响亮的儿歌(不知“吓醒”了多少睡梦中的人们),驱赶心里的恐惧——除了童稚的歌声,万籁俱寂。
及至到了学校,感觉天色反而暗了一些,学校里一个人也没有——然后仿佛听到了鸡叫的声音。再然后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,天真的亮了。脚冻成了冰块。
回到家里,妈妈心疼的揉着我脚上的冻伤。那时候我开始讨厌下雪,更讨厌下雪天上学,它总是在我手上和脚上留下一处处冻伤。
6.织围巾
一到飘雪的日子,或者北风呼啸的日子,妈妈会燃上一盆炭火,坐在旁边悠闲的织毛衣。那个时候的妈妈,可温和可亲切了。
而多动症的我,是不会老老实实像小狗一样趴在旁边的,除非烤火到睡着的时候。
我喜欢一边烤火一边吃零食,等零食都吃完了,就开始不厌其烦的打扰妈妈。
“妈妈,你教我织毛衣好不好?等我学会了,我给你织一件哦。”通常这时候,我会趴在她的膝盖上,眼巴巴的装可爱。“好吧,我还是教你织围巾吧。”
我认真的织了很久,连晚饭也顾不上吃了,兴高采烈的向妈妈展示成果。
妈妈看了半天,问道:“大丫头,你见过别人把猪大肠系在脖子上吗?”
7.豆酱焖肉
南方下雪,通常会伴着刮风。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……由于我是早产儿,小时候体质特别差,轻飘飘的,是同龄孩子里个头最小的。撑着一把大伞,把整个人都罩住了,风一吹就把不住(童年对风的印象屡屡是“可怕的狂风,末日的狂风”,其实比之北方的风完全是小case)。有时候是一边走一边哭一边和风作艰苦卓绝的斗争。妈妈可能会出现在我的面前,牵着我冻冰了的手,轻松的抵御着“狂风”,把我护在温暖的角落。这是我印象里最温情的画面之一。
“妈妈,我走不动了,跟不上你。我的脚小,你的脚大。你要是背我的话,我们会早一点到家。”(唉,我真是擅长耍赖)
“真的走不动了?你猜猜晚上吃什么。”妈妈很了解我,善于调动我的积极性。
“晚上吃什么?”这是我小时候放学后最关心的事情了,当然,也是我现在每天最关心的事情:P
“你喜欢的豆酱焖肉呢,正在锅里冒着热气。”
“妈妈,我们快点回家吧。你快点走,我小跑。”
“走得动了?”“走得动!”换妈妈跟不上我了。
豆酱是妈妈自制的,颗粒分明,有着浓郁的酱香。遇到刮风下雪的日子,妈妈就炒点五花肉片,加上满满的几勺豆酱和几片红辣椒,焖在蒸好的米饭上,然后出门接我回家。待到吃饭的时候,酱汁与肉片的香味已经互相渗透,香味绵长,再舀一点酱汤淋到米饭上,更加美好了,说唇齿留香一点也不为过。可惜,豆酱焖肉只在我童年的记忆中了。下雪天有可口的晚餐,全家围炉而坐,一边吃饭一边聊天,真好。于是我变得对下雪天又讨厌又喜欢了。
时间是每个生命获得的最神奇最丰盈或最苍白最空洞的礼物。在安静流淌的生活里,我们主动或被迫的完成着一桩桩交换。成长了,以纯真为交换;成熟了,以做违背己愿的事情为交换;懂得肩负责任了,以年轻的容颜为交换。有人说,如果一个人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,或者变成一个疯子,或者缔造一部传奇。而介乎之间的人呢,譬如心中的意愿一直闪烁,而脚步始终难以按照需要的速度前行的人,大概就是我们这些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。
过了26岁,好像难以静下心来思考什么,生活似乎很满,又似乎很空,又似乎根本谈不上生活,只是在主动或被动的活着。一边怀念纯真的岁月里纯真的人们,一边不修边幅的匆匆赶集。这场集市却怎么也赶不上,早出发的人,溜达着已经到了,悠闲的采购之后,已经回家准备一天的生活;晚出发的人,纵使气喘吁吁的跑过去,已没有时间挑选——晚了一个钟点,即晚了很长一段人生。
几天前的深夜,无聊的翻到两三年前的照片,与现今对比,察觉了时间流逝的痕迹,有了上述语无伦次的感慨。
22岁至25岁,是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龄,这段日子比较清苦,却是迄今最值得怀念的时光。与几个境况相似、开朗可爱的女孩同住,互相鼓励对方找男朋友,互相倾诉各自的工作困扰,一起扛着大包去买菜,一起讨论晚上吃什么,一起狠挖对方的八卦,抬杠、拌嘴、没心没肺的笑,日子轻快的溜走了。那时候,阳光灿烂,每每经过一条铺满槐花的小道,都忍不住浅吟低唱。人生才刚刚起步,多的是想法,多的是希望,一切都为时未晚,不认为有什么缺憾。
那时候的旧图片,才想起阳台是裸露的红砖。在刚开始写博客的时候贴过。那时候爱美,买了几件旗袍。以前朋友看到我穿旗袍,说像民国女学生,后来说像旧上海太太,真的老了?于是把旗袍都处理了。
25岁以后,走着走着,忽然发现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了,开始不安。遇到了一个执着的人,给了一份在现实之中难以存活的感情。在经历这么多年的孤单以后,在需要笃定的陪伴的时候,异地的感情反而加重了负担:除了90%的时间是一个人在生活,还多了一份严重的不理解——在校的人又如何理解工作了几年、青春将逝的女人想要什么。既不能共同构筑物质基础,也没有心理的彼此理解,更没有生活的互相陪伴,终于心力交瘁,两败俱伤。与此同时,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看似很近,实则很远。把别人当做朋友,推心置腹的时候,对方却未必把你当做朋友。也许生活在压力如此大的都市,各有各的苦衷,我们不应该对任何人要求什么,哪怕是朋友,亦不能要求她同等对你。诸多失败和失望之后,深深的宅了起来。
这两年是最颓废的时候。两年前的照片与现在的(右),同事和朋友总说我不收拾、不保养,比以前老了好多,长皱纹啦。她们看到我两年前的照片问是不是七八年前的(第一张是手机自拍的大头照,畸形了哈),说现在眼神也不锐利了也没灵气了眼睛也变小了。“眼里那些明媚和倔强呢?”“谁知道。”
很多年都是自己走过来,特别会打发孤单。有一阵子,同事经常问我:最近有什么新爱好?我想了想,老实的说:还没更新。变得喜欢收拾住处,尽量把它弄得温馨一些,希望有那么一点儿家的味道。收集了很多漂亮的家装图片,尤其喜欢美式乡村风格,没事的时候翻着看,幻想以后有了自己的家,该布置成什么模样。破天荒的喜欢毛绒玩具,看着小熊、小狗,感觉很可爱,很温暖,年幼的时候并不喜欢这些东西,没想到站在青春的末端,忽然对它们失去了抵抗力。每次买了可爱的东西,感到不合年龄、不好意思,同事就打趣:没事,以后可以和你的孩子分享嘛。有一次想买卡通床品,老板问:孩子多大?我又尴尬又生气的说:是我自己用!我从来没用过,体会一下不行呀?老板那个汗呀。
瞎弄的。同事说床头太花了,枕头太多了。没办法呀,床头的小画都是用来遮挡后面的裂纹和剥落的。枕头多看着舒服呀,最喜欢欧美风格一堆的枕头靠垫了,不过睡觉的时候经常要搬运到沙发上
特别害怕别人说我显老,还没来得及年轻呢,不甘心。从前别人说显小,没感觉;现在有人说显小,窃喜。从前不喜欢可爱的东西,因为以后有很多时间去喜欢;现在喜欢可爱的东西,因为再也没有时间去喜欢了。不合年龄的喜好会遭人鄙视。不喜欢被人问及年龄,每次都不忘了固执的大声的提醒别人:我7个月就出生了,本来应该是82年的!(好像这有多大区别似的,囧~~~)回过头来觉得自己25、26的时候嚷嚷着“大龄”真是矫情呀。
始终不能放弃对纯真的向往,而自己又能力平庸,所以始终不能自如的生活。有时候想,是不是一个齿痕不对,时间的齿轮就永远不能咬合呢……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到沙子里,去逃避现实,寻找一种虚拟的安全感,即是最近两年的状态。因为不喜欢这样的自己,而否定自己,表面强悍,心中自卑。像《败犬女王》里的单无双一样,以说话非常自信对人表现得满不在乎来伪装自己不自卑,很坚强,很快乐,特立独行,一切无所谓,被人误会也懒得辩解;实则心里比任何人都渴望获得简单纯朴的幸福。身上背着厚厚的壳,表壳里是柔软如水的心。然而人们只注意到用来防御的表壳,谁会注意到待人不含一粒沙子的心呢。
有能力找更好的工作,不找,在工作中生怕表现了自己。领导说,你行的,我说,我不行,肯定不行的。领导数次说我,你是非常专业的专业人士,却以消极的心态故步自封;朋友说,你只要走出去,会有适合你的男性。我说,不会的,我没那么好运。朋友说,不懂为何画地为牢,把自己关起来,然后好像是命运亏待了你。妈妈也经常在电话里感叹:难道我看错你了吗?一直记得10多年前我参加了一次家长会,你的样子,热情,勇敢,开朗,大方,在座的父母都被你深深感染,都羡慕我有你这样的女儿,我还记得那种骄傲的感觉,足够铭记一辈子——现在的你,这么颓废这么怯懦,凡事碰到一点困难就放弃,除了放弃,就没有别的选择么?面对!(我妈仅参加了一次家长会,唠叨了许多许多次,她比我乐观,总是坚信那才是我的真实样子。愧对爹娘哟)
的确是应该去面对的,无论工作还是生活。生活中10%的欢愉给予我们100%的勇气,面对那90%的平淡和不如意。时常想起那10%的欢愉,而不再放大90%的平淡和不如意,这样仿佛10%的欢愉变成了50%,60%,甚至更多,这才是好的心态。终于又有了一觉起来,神清气爽的感觉。许多时候,人仿佛一片飘萍,掌握不住生活的方向和脚步,被流水携带到任何地方,在时光的流转中,或是欢笑,或是叹息;不论周遭是怎样寂寥的人生景致,心中始终固执的相信,在蜿蜒于迷雾中的河流的前方,有一处世外桃源,或许有一天,会漂流到彼处,满目繁荣。信念,缺的是信念;不缺的也是信念。
许多事,来不及着手,便已落幕——新的事情正在拉开序幕;
许多人,来不及告别,便已走远——珍藏在记忆里是最好的告别;
许多感受,来不及叙说,便已忘记——任凭雨打风吹去罢;
许多生活,还不及安排,便已消怠——什么也不想退而结网;
许多年轻,来不及鲜美,便已凋零——年轻的心态永远是初生的蓓蕾……
凌乱的话写给我自己,也与相近遭遇的朋友共勉。
转眼换住处已经两个多月了,逐渐习惯了这边的生活。与上一个住处比较,交通和生活便利了一些,不像以前上班总迟到了(工资都不够罚款的呀),然而也简陋了一些:室内基本没有装修,简陋的水泥地上铺着一层地板革,老掉牙的大床,老掉牙的书柜,老掉牙的书桌和老掉牙的沙发基本就是全部家当了。房东是个老大爷,十分宝贝那些粗糙的物什(既不好看又不好用,还不如二手市场的呢),挑了好几个房客,终于似乎看我的样子比较放心,租给了我。打开书桌抽屉的时候可费了我不少力气,现在终于好用了;大床上起初没有床垫,硌得腰酸背疼,房东大爷也不愿意帮忙添置,只好自己想办法淘了一个席梦思回来。虽然房间位于南面,大约是不带阳台的缘故,总觉得不如上个住处亮堂。
有点阳光照进来了……张牙舞爪,嘿嘿,看到我的爪子了没……
喜欢阳光四溢的感觉,不过这间显得旧旧的房间,很难找到那样的明媚感。
窗户旁边的小花瓶和小木箱。自己淘回来的,比较古旧——古旧和老旧是不同的感觉。木箱上有复古花卉油画,稍后的图片里可以看到。
窗台上的盆栽。只能在夜晚和清晨放在窗台上,出门的时候便放下来。起初几天不知道玻璃附近的热辐射会烧坏植物,差点把它们养死了。左边是茉莉花,只开一朵便能闻到淡淡的芬芳。在我的不断努力下,已经开了满枝的茉莉花啦!对于一个屡次养死仙人掌的人来说,殊为不易。
右边是我情有独钟的栀子。刚浇完水,光洁水灵的样子,味道亲切恬淡。这种花在北方不太好养,养了2个多月,仅仅开了这一朵,远远不及南方的花朵饱满而香浓。
号称“花朵控”的人,自然会喜欢各种各样的花。 哈,这是床头。老式的木头上面可以搁置一些小物什。假花是闲逛的时候买的,周末无聊的时候喜欢闲逛。含苞欲放的大玫瑰小玫瑰,又一只油画百宝箱,在淘宝上买的,同事们都赞其精美(没拍全,改天再拍吧),可爱的小毛绒玩具,杂七杂八的几本案头书(最上面的几本小书是供我在地铁上消磨时间的,能看清是什么书吗),放了很久,迄今没看完,一拿上书瞌睡虫便来找我了。
![]()
“花朵控”的垃圾桶和小凳子。太花了哈,容易审美疲劳。总是试图使这个简陋的房间温馨一点,不要不愿意回窝。 小凳子上面的花布是做床单的时候剩下的,让裁缝大妈帮我简单扎了一下,牵一根绳子系在凳子上。垃圾桶有点太花了。不过无所谓了,也不显眼。裁缝大妈见我就说:“你是一个有福气的姑娘”——迷惑ing。
书桌上的水仙花。看起来比较仿真,而且与我之前买的色调不一样,于是拿回家插起来了。回家的路上,陌生人逮住我问:这是真花还是假花,哪里买的,真好看呢!——无怪乎在古代神话里,水仙因为看到自己水中的倒影迷恋不已,从而“水仙”有自恋的意思,它确实挺美。水仙后面是前文提到的复古小木箱,能隐约看到上面的花纹。右边伸出一角的是一个三头烛台,基本没什么用,看着挺古旧的小工艺品,喜欢,便买回来了,纯粹是个摆饰。笔记本里在放《老友记》,看了四遍了,最让人开心的肥皂剧。
饿了吧,来点吃的先……其实我不太喜欢做饭,也不太会做饭,呵呵。前天做芸豆把自己毒得够呛——才发现原来大家都知道芸豆应该怎么做,怎么做容易中毒,羞愧ing,看来我应该加强对生活常识的了解。从左至右:酸豆角炒肉片,剁椒鱼,素菜懒得拍了,最爱吃白菜、油麦菜和空心菜。败了一段时间的骨瓷餐盘。一顿饭能吃完一整条鱼,当然,这条鱼相对于鱼盘来说是很小的,才1斤出头,嘻嘻。爱吃鱼的人特地买的大鱼盘。这套餐盘的花色不是太耐看,不过和我的大茶杯倒是很搭配,出自一个系列。
![]()
![]()
![]()
吃完晚饭,懒懒的蜷在沙发处,看会小说或其他。基本上只有悬疑小说才能使我不那么容易困倦。
曾经最喜欢的一篇文章《youth》,高中的时候能背诵下来,大学的时候还给同学讲过这篇文章。非常优美的讲述人生哲理。现在已经记不清原文了。
“恋爱的小熊”靠垫很可爱,和同事一起在裁缝店做的,镜头有点远,看不清。
床头的羊皮纸小灯。把小猴子缠在上面了,真像猴子上树,嘻嘻。因为它立不起来,就让它歪着头、可怜兮兮的待在那里好了。
衣柜上的小香囊,放了一段时间没有味道了。老掉牙的书柜,打开的时候险些被上面的木刺扎着。门后的备忘小板。极其健忘,提前一段时间把待完成的琐事、或者亲人朋友的生日写在上面。通常写的是周末吃什么菜,该买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。最重要的一条是“出门前带钥匙”,通常用红笔写在最醒目的位置,下面加着重符号,出门拉把手前就能见到,对我这个健忘狂来说真实用。
一直格外喜欢油画,喜欢浓烈的色彩带来的视觉冲击及此产生的美好感觉。然而手绘油画也不便宜,所以一直没买过,希望以后有了自己的家,可以奢侈一把,买几幅油画装饰一下。那天闲逛的时候,我看中了左边那幅花卉油画,于是想,等我自己有家,还是没有影子的事情;更说不定一辈子都要租房漂泊呢,干脆先买一幅吧。忍不住询问了价格,恰好是画师自己开的小店,生意清淡,价格不算太高,我便买了回来,挂在床的斜对面墙上,时常一抬眼便能看到它。阳光从侧面照射的时候,那些色彩斑斓的花朵更为美妙,愈看心情愈加愉悦,决计以后都要带着这幅画漂泊了。
右边参差不齐的小画都是抽象风格的pc板小油画,价格低廉,受热有点膨胀不平,本意是用它们遮盖床头墙壁上清不干净的污点,倒也显得温馨。改天拍个正面图吧。
因为追求房间的明亮度,起初我装了一副纱帘,因为住在三楼,夜晚不敢开灯换衣服,不得已换了一副较为明亮的布帘。这副窗帘是在网上淘的,桃色的小花,质量不太好,然而符合我既使房间明亮,又能保护隐私的要求,凑合着用吧。每天清晨醒来,暖暖的光线在窗帘上潋滟流连,便又盲目的觉得,这是美好的一天。
变化最多的是这张老床,因为我热衷布艺,买了很多四件套和枕头。常常把多余的枕头填得胖乎乎的,当靠垫用,于是沙发上、床上有五六个靠垫,对于懒人来说,看书、看电视的时候靠垫最实用了(咦,好像没有靠垫的镜头),既可以趴着又可以半躺着,然后不知不觉睡着了,呵呵。早上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就掉到床下去了——请注意,很有技术含量的,不是从床的两侧掉下去的,而是床尾。再迷迷糊糊的在地上躺了几秒钟,恍然意识到是在床下了,才爬起来一头扎到被子里继续赖床。
![]()
周末逛街,对家居的兴趣显然大于对服装的兴趣,甚至会在无聊的时候逛家居市场,只看不买,勾画勾画蓝图。同事打趣:女人在成家以后才渐渐变得居家,看来对你来说,只需要年龄到了就自我蜕变了。事实上,我倒没想这个问题,只是认为在做自己感兴趣的、使自己温暖的小事情。旁人总说去找一个合适的人,成立一个家,然后再计划所有的事情——倘若还需要自己过10年20年或者一辈子呢?不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于那个莫须有的人身上。两个人有两个人的计划,一个人也可以有一个人的计划。穷人也可以有穷人的生活。
最后以几个可爱的卡通结尾吧——大抵是童年没有得到玩偶的缘故,年长了竟然会偶尔买个小毛绒玩具,填补幼年的空缺,居然也能感觉到那种“单纯可爱的小幸福”。而对机器猫的喜爱,大抵也是源于对纯真年代的回味和向往吧。但愿一辈子都能一颗保持柔软的心,能与孩子、同龄人、老人同乐。
那天穿着绿头娃娃的T恤,把机器猫放在包里探出小脑袋,从街边走过的时候,一个小女孩叫住了我:“阿姨,你的衣服上是什么?”
“一个绿头娃娃。你的衣服上呢?”
“喜羊羊和美羊羊。阿姨,你的包里是什么?”
“机器猫哆啦A梦。”
“我家里有一个加菲猫。阿姨,你能陪我玩会儿吗?”-_-!!(厚着脸皮勉为其难的答应了,小姑娘高兴的拉我的手,可怜我,不知道跟小孩子说什么……)
“阿姨,我给你拍照,你和机器猫合影怎么样,你的机器猫好可爱(这时候可紧张小女孩会要求我把玩偶送给她了,赶紧找个借口把机器猫藏起来——这样对待小孩子,羞ing @^_^@)……阿姨,别躲起来,让我拍你呀……阿姨,我教你玩游戏……阿姨,我画画给你看……阿姨,你什么时候生宝宝,你家宝宝肯定很开心,每天和你一起玩,我妈妈好凶,我都不跟她玩……阿姨,你陪我写作业吧……”看来很久没人陪她玩了,她的小嘴噼里啪啦说个不停,每当写完一面作业,我便好好的夸她,她开心得眼睛笑成了月牙弯——我心里愁死了:啥时候能脱身哪。
“那边快关门了,我要去买菜,离开一下好不好?”
“那我跟你一起去买菜吧。”(囧~~~)小女孩胆子真大,竟敢跟陌生人到处跑,好在她妈妈限制她走远,于是她不停的说:“阿姨,你快点回来陪我玩啊,一会我妈给我买小动物车,你看我骑车啊……阿姨,什么时候你也带我去买一个机器猫……”一边朝我挥着小手。真不忍心拂却孩子的心意呢。
好了,啰嗦完哆啦A梦的小故事,来个特写吧:
刚买回来的机器猫有点不像,多了两根弯弯的髭须,我用器具一点点的把多余的刺绣清除了,是不是有些强迫症?嗯,还有一些其他的强迫症。
机器猫的闹钟。本来是叫我起床的,闹铃实在是太响了,有“惊魂”的感觉,遂弃用。后来买了一个古旧的小工艺座钟。
很小的两只小熊是头绳。现在头发长了,每天或者盘起来,或者扎马尾辫装嫩——事实上,即使扎马尾辫,仍不如前两年精神了,叹。容颜易老,那么祈愿心灵青春吧。
一天在西单闲逛,看到一件白衬衣,质量尚可,问之,答曰至少68块。便宜,不过按照惯例应当不露声色的砍价,于是漫不经心的问:38如何?对方说:太低了。打算遁走,走了几步,她远远的招徕:再加点儿!看我没有回去的意思,甩出一句雷人的话:再加几块钱!最少35块!少一块不卖!-_-!!居然有跟陈大妞一样糊涂的生意人(估计是“8”听成了“吧”)
记得刚拔牙的时候(很久以前了),腮帮肿了,不好意思见人,于是戴了个大口罩,把脸遮得比较严实。那时候还住在清华旁边,站在学校ATM机附近排队取钱。学生小弟搭讪:同学,你怎么戴着口罩呢?挡沙吗?
哦,不是。
现在没风,摘了吧。
尴尬地:“拔牙了,脸肿了。”
“摘了会很明显吗?多久能消肿呀?”
“疼不疼呀?”
“不会发炎吧?注意保养啊。”
咦?今天挺有人缘。
那天一个同事患了急性胃炎,我送她去医院之后,猛然想起可爱的灰亮同学不是正好在这里工作嘛,二话不说电她。灰亮同学非常热情周到的帮助我同事,穿着白大褂的样子很美丽很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,嘿嘿。啥也不说了,等我把住处拾掇好了去立水桥请你吃饭,或者你有空来我新住处也行,做双椒鱼头给你吃(如果做失败了就煮排骨米粉替代哈),用我新买的景德镇骨瓷餐具,嘿嘿~~~
超级喜欢花朵。裙子喜欢买印花的,耳环喜欢买花朵状的,床单也要买印花的。公司里的粗人们说了:真不懂你们女人,这么喜欢植物的生殖器。-_-!!
大约是一眼便看到了颜色明媚的裙子,小帅哥趴在老太太的肩头,眼睛跟着裙子上的花花转呀转,迎着我奶声奶气的连叫了几声阿姨,真好听,特喜欢小朋友的我心里甜滋滋的。老太太惊讶的说:这孩子,今天可真热情。

到公司后就不同了,男女同事们这么招呼:花姑娘的,过来,给大爷(大姐)捶捶背唱唱小曲-_-!
“大妞,周末干嘛?”“大妞,周末哪儿玩去?”“大妞,下班后干嘛?”“老三部曲?”同事们接二连三的问。
“老三部曲。”老老实实的答道(我的“三部曲”即吃饭,看电视,睡觉)。
“你说你……唉……”同事们又痛心疾首的开始数落我,“你就宅吧,最好的年华都要被你荒废了,天天闷在屋子里有什么意思,还不赶紧出去认识人?你要是再过两年三年没嫁也不奇怪了,谁让你这么不积极,给你介绍多好的小伙子都不见……”blabla……七嘴八舌的,办公室的“陈大妞”批斗会又开始了,有时候领导还跑进来插几句。(其实还有同事也是单身,年龄也差不多,但每次挨“批斗”的都是我,说是“特别关心”,先要让我“思想上有认识”,再让我“行动上去落实”。)一套一套的
“大妞,俺送你一句话。”一个同事煞有介事的说,“不是有句话‘生命在于运动’嘛,对你来说呢,‘生命在于静止’。”
这些家伙,一开始都对我客客气气的,跟他们混熟了之后,男同事每天捉弄我损我跟我抬杠,女同事每天偷着乐。刚从餐厅把饭菜拿到桌子上,a碰见我:“谢谢,谢谢,放我桌上。”b碰见我:“谢谢,谢谢,放我桌上。”c碰见我:“谢谢,谢谢,放我桌上。”真是一个都不落下。我放在桌上的水果,一转身,没了;再去运了一只回来,一转身,又没了;再运了一只回来,又没了……“大家说说大妞有什么优点吧,”聚餐的时候同事竟然发起这个有意让我钻地缝的话题,显然是要损我的。男同事这么说了“优点嘛?使劲也想不出来啊,别为难我们嘛……”“有男人味,爷们”“别看她平时搞点小精致小温婉,其实跟我们爷们一样,是个粗人,啥事不放在心上,神经粗糙,笨手笨脚”“心理年龄分裂,一时像个小毛孩,一时深谋远虑,老成得不行”-_-!!女同事则表扬一番,就不复述了,低调低调。
同事们说成天喜欢跟我开玩笑是因为觉得大妞这人脾气好,不计较,怎么损她都不会生气,很好玩-_-!有一次碰到原则问题我就生气了,这几个人慌了,赶紧一边讲笑话,一边把好吃的好玩的都拿出来偷偷放到我桌子上,第二天还自动把新的好吃的奉送过来(总算“威风”了两天,平时都是甘拜下风)……
和部门同事相处久了以后,他们都相继对我这样说:
小D:没想到我们会成为一起玩的朋友,聊得这么开心,你原来这么好相处呀;刚认识你的时候觉得,这个女孩有点清高,好像不苟言笑。(这是我的魂魄到宇宙流浪的时候及时留宿我的同事,她和她老公可热心了,嘻嘻~~~)
小J:刚来公司的时候跟你打招呼你经常没看见就过去了,我可伤心了,觉得你没人情味,相处一段时间感觉你越来越好相处,每天都有有意思的东西,有意思的事情,真有趣。
小R:大妞我给你一个素描——大大咧咧,不爱计较,直爽率真,阳光,还有,这点也蛮重要的——会花钱。(一起逛街一起聊天一起看漫画的小同事经常给我灌输节约的概念,这不,又批评我呢-_-!)……
小H:你严肃起来让人觉得像冰山一样寒冷;你对人稍微好一点儿却又感觉格外可亲啦……
其实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我第一印象是不好接近、清高呢……有什么可清高的呢,只是平时很少和不熟的人打招呼,表情严肃一点儿。至于别人对我打招呼我没有回复,那是因为没有注意到。从大学到现在,算起来,几乎有7成的人对我第一印象都是如此,不断有人说,对我第一印象如何,想不到……又如何。好失败呀。怎么赚个好的第一印象呢?……
五道口附近有一个咖啡馆,常与两三好友在那聚会聊天。它隐于闹市之中,人丁较少,相对安静怡然。下班之后闲得无聊,打算独自去待会儿,公司的粗人们发话了:粗人也去扮小资啦?“客串一下嘛。20个钢蹦儿,换来煎好的五花肉片,焦黄的摊鸡蛋,脆脆的面包片,微温的一杯牛奶,几本闲书在手,宁静但有人声——超值吧?最关键是有五花肉片(看到五花肉绝对忘了猪流感),细嚼慢咽,唇齿留香,嘿嘿,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~~~”“你呀,有时间多想想终身大事,几片猪肉就满足了,没出息。”粗人们又痛心疾首的“教育”我。
每次去那个咖啡馆必点“培根早餐”。说是早餐,实则是全天候的。点完之后慢悠悠的就着昏黄的灯光翻翻杂志侯着。忙着敲工作报告的邻桌打招呼说,这个店的黑啤香醇,不尝尝挺遗憾的,我点了一壶,你也喝点吧。我向来不喝酒,笑着拒绝了。攀谈了几句,原来他对黑啤的喜欢就像我对培根早餐的喜欢一样,而且年头更久,对这个小店更了解。在五道口上学的时候就来过了,毕业之后去东边上班,来回路程遥远,也会偶尔偷空来喝。
吃完培根早餐,感觉饱饱的,满足的伸个懒腰,不到9点就动身回猪窝了——我有个毛病:离住处稍远,便会随着夜色加浓越来越慌张,除非与同事或好友聚餐,否则必然9点前回家。他递给我一张名片,说“有空给我发邮件吧。”我满口应承,却没联系过他(他也没有我的联系方式)。特别不擅长将陌生人变为朋友,因此四年后的朋友数目还和四年前差不多。


和两个朋友酒足饭饱的从一爿小店出来,发现门廊上有一只翠皮鹦鹉,说是轻易不开口,不理人。我从没听过鹦鹉说话,于是卖力的逗它说。
我:你好!
鹦鹉:……(看都不看我,好骄傲)
我:你好!
鹦鹉:……(低头看着它自己的脚,左看看右看看,自恋得紧哪)
我:你好!你好!你好!
鹦鹉:……(漫不经心的瞅了我一眼,继续玩自己的)
我:人家跟你打招呼呢,你一句都不回复,太不懂礼貌了!再不说话我就生气了……blabla……(此处省略若干字。囧~~~)
鹦鹉终于受不了了,上蹿下跳:你好!你好!有礼貌!有礼貌!
哈哈,居然发出的是带点鼻音的男中音~~~~还挺动听的~~~
于是学杨丽萍摆几个优雅(自以为优雅)的孔雀舞的pose。
舍友mm好奇的问:你左挠挠,右挠挠,还别说,模仿得挺像的呢!
我很高兴:莫非我有时候也挺婀娜的?
她捡起一根树枝:来,这个当做金箍棒就更像了-_-!!
孔雀大概也乐了,感激我“动人的表演”,竟然开屏了,可惜只开了80%就收回去了。





